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寄卖店铺起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寄卖店铺起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哪些因为争执产生的***案件?
一块玻璃,一条人命。
笔者曾经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件:被告人阿辉是从外地贫困山区来东方市卖的,他家庭贫困,非常节俭,平时舍不得多花一分钱,他把挣得钱都攒起来,留作以后结婚生子之用。
他平时就在工地附近骑着他那辆平板三轮车,这个平板车经过改装成为一个卤菜摊,并用钢架支起来,四周镶嵌上玻璃,哪里人多他就在哪里卖卤菜。
案发当天,他仍旧骑着他的卤菜摊去做买卖,正巧被害人阿军骑着一辆电动车,由于没有控制好速度,迎面撞上了阿辉的平板车,双方人都没有事,但是把阿辉卤菜摊上的玻璃震烂一块,阿军是工地上干建筑活的,自然没有多少钱,双方因为赔偿玻璃的事情争执起来,阿辉要求赔偿30元,阿军只愿意出15元,结果协商未果。
阿军就说既然碰坏了玻璃,就找个装玻璃的地方再把玻璃装上,花多少钱他认了,最后阿辉也同意了。二人来到一个装玻璃的小店,老板说把玻璃装好要20元,阿军就说自己装15元,不让老板装,老板也同意了。
谁知道,阿军没有干过这个活,还没有装好,就把玻璃弄破了一点,最后勉强给装上了。阿辉说玻璃烂了一点,还是要求阿军多少赔一点钱,阿军就说又不影响使用,那一点点也看不出来。阿辉就说玻璃装的不好,还影响了他今天的生意,赔钱是应当的,双方各执一词,越吵越凶,二人就推搡起来,厮打中阿军一把把阿辉推翻在地,阿辉心里难受,自己玻璃没有装好,还被别人欺负,一时恼羞成怒,顺手拿起卤菜摊上的菜刀冲向阿军,在其身上胡乱砍了三四刀,直至阿军倒在血泊中。
看着一动不动的阿军,阿辉傻了眼,因为一块玻璃,自己闯下大祸。他迅速拨通了120和110,但是为时已晚,阿军已经死亡。后公安人员把阿辉带走。
人民***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辉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罪,依法应予惩处。阿辉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并依据阿辉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被告人阿辉犯故意***罪,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的时候,阿辉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不该当初太冲动。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三思而后行,不可莽撞行事。否则,法律是无情的!
一斤蒜苔和一条人命
这是前些年发生在我们镇菜市场上的***,一个农民在菜市场卖自家种的蒜苔,另一个人在他的菜摊上买了一斤蒜苔,怀疑卖菜的缺斤短两,于是两人便争执起来,互不相让,越吵越凶,别人劝说也不行,最后俩人就动起手来,买菜的人抓过卖菜人的杆秤,一折两段,卖菜的人急了,拿着半截秤杆就刺向了买菜的,正好刺中太阳穴,导致买菜的人当场死亡。
就这样因为一斤蒜苔毁了两个家庭,所以冲动是魔鬼,遇事一定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吵架只要三句话就够了,如果前三句话没有激起怒火,后面应该就没事了。
年前回家,听说了一件事。临近年底,在外面打工的人陆续回家过年,有些年轻人出门在外一年,回到家就想聚聚。这天晚上阿辉和小赵和同村的几个人在一起吃饭,年轻人坐到一起,免不了吃喝玩乐,喝着喝着就有点多了,这时阿辉把筷子叼在嘴里,转了几圈。小赵嘴贱说了一句:跟个狗样,还会玩筷子。阿辉当时就不乐意,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开交。桌上的人把他俩拉开,两个人就各自回了家。回到家,阿辉越想越生气,就去小赵家里找小赵理论,在大门口正好碰见小赵的爸爸老赵。老赵一看阿辉醉醺醺的来到家门口,知道阿辉是因为刚才的事情来找儿子,怕两个人打起来,便把阿辉拦在门外,不让阿辉进门。推拉之中,阿辉年轻力壮一下子就把老赵推到在地上,老赵大声呼喊儿子。小赵出门一看父亲和阿辉在撕扯,而且父亲被推倒在地,小赵回到屋里拿起切菜刀就冲了出来,对着阿辉就是一顿猛戳。
看着阿辉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小赵顿时慌了神。老赵连忙播打了120,可是一切都晚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寄卖店铺起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寄卖店铺起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