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宝宝起名哪些字不能用偏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宝宝起名哪些字不能用偏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现代设计中,常见两个字共用一个偏旁部首的情况,在书法作品中是否也可行?
可以,当然可以!
不过,你需要有所创意,不能照搬别人的思路,拿来主义终究是别人的,只有写出自我来才是最佳的!
你可以先去学习别人的,然后,在自己的书法技艺过关之后,再开发自己的心智,创意自己的思路,这才是正路。
偏旁部首的借用,在书法、篆刻作品中较少见。找了一些资料,见到以下几例:
1、明代篆刻家谈其徵,曾刻过一枚“努力加餐饭”的印章。其中,“力”与“加”两字的“力”部,“餐”与“饭”字的“食”部,都用两短横表示重复共用。
这种方式,多少会影响识读,也许太过了。
2、近代邓散木先生很有趣,他自称“粪翁”,并刻成印章使用于作品中。
其印“粪”字下部的“八”,与“翁”字上部的“八”共用,别有异趣。
3、湖北书法家陈新亚曾写过一个草书斗方,内容是杜甫的一首绝句:
日出篱东水,云生舍北泥。竹高鸣翡翠,沙僻舞鹍鸡。
其中第三行的“翡翠”二字,共用了一个“羽”字。这只能说是一种尝试,机缘巧合,用在此处较为自然。
平时的书写,我们完全不必刻意如此。
什么是书法?目前并没有让大多数人认可的标准定义,不过大家大致认可以下三点:1.写字;2.美观;3.主要为欣赏。以第3点说,以实际运用为主要目的的写字,一般不列为书法。但你说书圣王羲之写的字不是书法,恐怕大多数人不认可,然而现在能看到他的字,多为实际运用,并非为欣赏而作。以第一点来说,书法有写字的含意,但篆刻为刻字,通常也归入书法。书法与实际书写和运用,并非界线十分明确!所以,下面在笼统的书写范围内,谈一下共用偏旁的问题。
书法源于实用,在实际运用中,美的元素,符合多数人需要的创新元素,会渗透到书法,如果许多人接受,就会成为书法惯例,如果大多数人不接受,也不能就说非书法元素,毕竟,书法是艺术,艺术离不开个性。艺术,共性、个性都重要,它们会互相转化,都会随时间、社会习惯有改变,比如,古时字竖写,“翡翠”二字会共用"羽"字偏旁,现在横写,这种现象就不容易岀现了,但你不能说书法不能横写。现在写信少了,以前军人写信,横写的情况下,"部队"二字共用耳刀,很常见。
常用,就有可能进入书法,比如"部队",就是一个符号化了的书写单元,不好折分!这种符号化的写法,在行草书中更常见,比如"(羲之)顿首顿首"的"顿首"二字,已突破偏旁共用,二字已分不开,就是一个符号!
这种共用偏旁的根源,在于人们追求表意的精准和书写的便利,无非是少写几笔,基于这个意义,共用偏旁和共用笔划原因是一致的,而共用笔划,在草书中很常见,比如"尸"字,上下两横省为一"粗抹",再演化讹传,变成了"横撇",
然后尺字变得和下字很相似,下面是草书尺字、下字和草书下字对比。
"粗抹"变横撇的字如"屋",
这个字和厔(生僻地名用字),如果不讲究地用"粗抹"写,很难分辨。草书省笔划例子很多,比如国字框省底横,风字边省左撇,等等。
知道这个原理,就可以理解,书法中,有共用偏旁现象,草书中有共用偏旁或笔划现象,比如"上下"(上下天光等语句)连续岀现,共用一个点。
规矩的文字中,也曾岀现过一个共用省却偏旁的字,是国字框中一个繁体字書字,读作"图书馆",后来不用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宝宝起名哪些字不能用偏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宝宝起名哪些字不能用偏旁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