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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性的“贞洁观”是如何诞生的?
古时候的确不是一开始就有贞洁观的,在原始社会的时候,人们这方面的观念并不强,也可以说人们有一定的动物性,随着氏族的出现,女性有了一定贞洁观,这个时候只是约定成俗,等到春秋战国的时候,各种思想已经出现,人们的思想也有了一定的约束,女性的贞洁观正式出现。
很多人认为只有到宋朝的时候女性才有贞洁观,实则不然,在此之前女性已经有贞洁观,只不过是宋朝之前的时候,社会风气比较开放,尤其是隋唐时期,社会风气是非常开放的。比如说唐朝的时候发生的很多事情,现代人都不一定能干出来,比如说唐玄宗娶了自己的儿媳妇,武则天还嫁给了儿子。
在唐朝的时候,男女关系是很混乱的,女子多次嫁人也没什么,只要理由正当,女子甚至可以主动和自己丈夫离婚,当然这并不代表那个时候的女子没有贞洁观,通奸依然是天理不容的,当时的女性只不过是可以追求自己所爱,前提是这个女子是单身,如果有夫之妇乱来,人们还是会戳其脊梁骨的,唐朝的时候就出现了守宫砂,以此来证明女子的贞洁,这说明唐朝的时候女子是有贞洁观的。
等到宋朝的时候,贞洁观彻底形成,因为程朱理学的出现,人们从思想上强调了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并且从思想上彻底的禁锢了女性,当时女性受到的教育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当时女子只要成了寡妇,是绝对不允许再嫁的,不像宋之前的朝代,女子是可以改嫁的。
贞节牌坊成了妇女的目标,这件事说起来挺奇葩的,因为这完全是对女性的压迫,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贞洁观,当然在有些人眼中这就是贞洁观,难道成为寡妇之后,不再嫁就是贞洁观吗?这种贞洁观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说是女性的束缚。
贞操观 古代女子讲究三从四德。四德者,专指“德、言、容、工”四类,贞操作为妇德重要评判标准,历来为人所重视。《后汉书•列女传•曹世叔妻》云:为妇之道,在女己见。幽闲贞静,古人所羡。在对妇德评判中,“贞静”二字,必不可少。所谓“贞”,《说文解字》解释为“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赞。”即“正,方正”之意,所谓的“贞之为问,问于正者”即是此意,后来逐渐解为“贞操”、“贞节”,并且特指女子对男子的“贞”,要求女子未婚时必须守身如玉,严守男女之大防,做到“男女不同行”“男女不同席”,时刻谨记“男女授受不亲”,出嫁后“生是夫家人,死做夫家鬼。
溯源:家族血脉与男权 中国古代传统的贞操观念,是建立在父权制以及私有制的基础上的。家族的传承以血缘为纽带,强调“立嫡不立贤”,故血脉的纯正极为重要,为了保证血脉的纯粹性,必然就会要求担负着传宗接代的女性要坚守贞节,因而才会强调女性“一女不吃两家茶”“烈女不更二夫”的一系列宁为贞烈死,不为失贞活的对于丈夫的“忠”。这种忠原本属于男性政治操守,只是在历代统治者推及到女性的婚姻道德准则里,使之潜移默化成了女性的自觉角色意识。这是女子的悲哀,也是历史的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就像恩格斯所说的“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了丈夫***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贞操是自然人性纯洁的品行,是对性纯洁品行的肯定评价。贞操观念体现的就不是贞操的‘纯洁’性,而是对性规范的遵守和维护。说到底,这种“一女不嫁二夫”的贞洁观只是女子被束缚于男权统治下的衍生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也必将随着社会的前进而消亡。
中国的女人自由的解放自己的“双脚”,似乎也没有多少年。孙中山在民国建立后,开始推行《劝禁妇女缠足令》,其辐射范围也仅仅几个有限的大城市。而除此之外的广大农村,几乎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一直到新中国建立以后,政局稳定,妇女解放运动才真正的开展起来。
即使如此,五十年代很多穷乡僻壤乡照样有“裹脚者”。如此算来,中国的妇女被当成平等的一员,也不过才一个甲子多。正是因为妇女解放的时间不长,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封建沉渣时不时的“回光返照”,例如某老妇大谈“三从四德”,某些网络评论支持“裹小脚”。
前些日子,河北某地的学校,又出现要求女学生将露出脚踝的裤子放下,据称是“为了健康”。暂不提,中医“寒从脚起”“血气受损”等等“玄妙”说法,单看这“一片苦心”,听起来就很有意思。 不管是“三从四德”的沉渣泛起,还是“为了健康”的“放裤脚”,背后统统藏着一个幽灵,那就是数千年来的“贞节”观!而这个“贞节”观的主导者就是落后腐朽的礼教。翻看中国历史,文化越是没落,社会越是封闭,“贞节”的噪音越是强烈。
隋唐时,中国处于封建的社会的上升阶段和繁荣时期,不仅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外交关系等方面,而且在妇女的道德约束也颇为开放。儒家的传统“三从四德”虽然对社会有一定制约,但是,在强大的自由开放的社会风气之下,传统的“贞节”观受到了动摇。最能体现这种开放特点的莫过于妇女的“改嫁”。隋炀帝的妹妹兰陵公主“初嫁王奉孝,后来嫁柳述”,社会上也并没有“有违道德”看法。到了唐朝,上层妇女更是不以再嫁为耻。
根据《唐书·公主列传》的记载,当时再嫁的公主有二十八人,其中嫁过两次的占二十五人,嫁过三次的也有三人。统治阶级如此,民间的百姓亦然。除此之外,隋唐的婚嫁风俗的开放还表现在青年男女择偶的相对自由、男女关系比较随便以及民族婚姻频繁等方面。这种婚嫁状况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截然不同。 隋唐五代的寡妇改嫁,放到现在来看也是颇为“前卫”。唐玄宗时期,中书侍郎严挺之的妻子,在离婚以后,又嫁与蔚州刺史王元琰,后来又离婚,三嫁崔氏。当她嫁给崔氏之后,王元琰犯了罪,被严挺之搭救。唐玄宗怀疑严挺之徇私枉法,张九龄为严挺之辩护说:“此挺之前妻,今已婚崔氏,不合有情。”唐玄宗反驳道:“卿不知,虽离之,亦却有私。”最后,严挺之、王元琰都因此获罪,甚至张九龄也受到了牵连,丢掉宰相的职位,严挺之的妻子不仅三次改嫁,而且在离异之后,夫妻之间关系并未反目成仇,甚至前夫与后夫之间还保留着比较亲切的关系。
即使五代时期,中国的“贞节”观念也还保持颇为宽容的看法。后周的太祖郭威,一生四次婚姻,次次都是找的寡妇。郭威当“军校”(***之职的军官)时,娶了后唐庄宗的嫔妃柴氏为妻,死后追谥为圣穆皇后。这是郭威的第一次婚姻。柴氏去世后,郭威又娶了杨氏为妻,而杨氏此前嫁给石光辅,石光辅死后寡居。这是郭威的第二次迎娶寡妇。杨氏以后,郭威又纳张氏为继室,而张氏也曾经嫁给武从谏之子,后来寡居。这是郭威第三次娶寡妇。郭威称帝后,有董氏,为杨夫人乡亲,先嫁刘进超,后成寡妇。杨氏生前常称赞董氏贤惠,郭威又娶董氏为妻。清朝著名历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前后死娶,皆再醮妇”,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风气。
进入宋代,理学逐渐盛行,“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叫的震天响,可是程颐喊破喉咙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节”观,在宋代社会各阶层听来与现实格格不入,依然我行我素。尤其是女性对此并不留意。她们照样抛头露面,浓妆艳抹,在芸芸众生中寻找自己的爱情。当时女性的选择配偶和再嫁相对比较自由,加上宋代妇女在家庭中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因此妇女再嫁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男人娶已婚妇女为妻也不觉得低人一等。在宋代整个三百年间,即使理学大师们一再强调“三从四德”的“贞节”观,但是,实际并没有对宋代老百姓有什么实质的影响。
元、明、清,“贞节”观念开始强化,并且向宗教化的方向发展。宋儒以来的倡导的礼仪规范,越来越深入到家庭和婚姻之中。再婚被看成耻辱,“守节”成为***嘉奖的行为。明清时期,所谓“贞女殉夫”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史料当中。《明史·列女传》中记载:“陈氏,祥符人,字杨瑄,未嫁而瑄卒。女请死,父母不许,欲往哭,又不许。私剪发,属媒氏置瑄怀。汴俗娉女,以金书生年月日畀男家,号定婚贴。瑄母乃以贴裹其发,置瑄怀以葬。女遂素服以居。亡何,父母谋改娉,女缢死。”类如这样的记载,明清史料中层出不穷,明清地方志也都有大量的记载。“贞女殉夫”现象的出现和增多,是“贞节”观泛滥的直接后果,也是“贞节”观宗教化的必然结局。不顾事实,不惜生命,愚昧麻木,守节的“贞女”只是成为封建***牺牲的托盘上增加了几份祭品而已。 历史潮流不可逆转,落后腐朽的旧道德***的阴魂虽时不时冒出头来,呼吸一下,以示自己的存在,但已经无法阻挡残害女性的“贞节”被彻底的砸烂。那些想靠着几句话或依靠权力推行“贞节”观的人们,最终得到的只是历史无情的嘲笑。
古代的贞洁观是随着朝代的改变而一直在变化的。准确地说,贞洁观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在中国古代社会初期,是没有贞洁观的。随着历史的发展,文化越没落,社会越封闭,“贞洁”这个词就越是强烈。
在隋唐时期,封建社会发展进入上升期和繁荣期,不仅在各项制度,对外政策和外交方面都放开,对于女性来说也没有太多的道德约束。儒家的传统“三从四德”虽然有一定的制约,但是在当时的自由开放的社会风气之下,也并没有达到后面那种从一而终的地步。唐高宗李治纳父亲的妃子武则天,唐玄宗更是纳了自己儿子李瑁的媳妇。那个时候,“改嫁”也并不是什么大事情,隋炀帝的妹妹兰陵公主先是嫁给了王奉孝,又改嫁柳述,时人也并没有指指点点称之为有违道德。唐朝时期,上层妇女更是没有舆论压力,公主们改嫁已是家常便饭,嫁过两次的有二十五位,嫁过三次的也都有三位。这种现象是自上而下的,民间百姓也是如此。在隋唐时期,可没有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没有说夫君写下休书,那边立马上吊。在那个时代,择偶都是相对自由的。直到五代时期,中国的“贞洁”观念也还是比较宽容的。到了宋代,一切都开始了变化。宋朝理学的盛行,什么“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但是由于当时统治阶级的不在意,程颐所提倡的“失节事大”也就没有受到百姓的待见。理学关于贞洁观,在当时宋朝各阶级看来都是和现实格格不入的。女性照样抛头露面,浓妆艳抹,寻找自己的爱情。男人们娶已婚妇女也并没有觉得低人一等。不过,虽然对宋代百姓没有什么影响,但是理学关于贞洁观的概念已经传达下来。
到了元明清时代,“贞洁”这个观念开始强化,并逐步上升到了统治阶级非常重视的程度上来。再婚被视为无法忍受的耻辱,“贞洁牌坊”成了妇女们追逐的目标。甚至夫死妇随,也上升到了大家赞扬、鼓励的奇葩程度。史书中加入众多守节妇女的描写,《明史》中就有记载,“陈氏…父母谋改聘,女缢死。”,都到这种程度了,“贞洁观”自然就成了女性的沉重束缚。
腐朽的旧道德传统,约束、残害了多少中国古代妇女,这种糟粕思想显得如此可笑,和男权主义思想一样,这种思想注定需要被淘汰。参考资料:《明史》、《古代贞操观》、《女性悲剧命运的历史见证》
作者:我方团队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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