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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名字帮别人注册公司,会有法律风险么?
先给“用自己的名字帮别人注册公司”定义:别人将你任命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将你的***复印件在公司注册豋记管理机关豋记备案,你却没有参与公司的任何活动(没有在公司筹备成立及注册豋记活动中和以后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留下你的任何亲笔签名),你也不是公司的注册股东。
如果如此,你将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你的风险就是在该公司出了问题以后,不断地有人要你承担责任、甚至会有公安机关传讯你、有***通知你出庭应诉、有他人询问你、向你了解情况,会耽误你的时间,会消耗你的精力,会让你的家人为你担心。
只要你对他人的回答是:我不知道这个公司,我没有参与这个公司的任何活动,你们找一个我的签名给我看。你就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自己的名字帮别人注册公司,也就是说别人让你做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法定代表人,始终存在着因公司行为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特别是在不能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更甚。
先给你说一下我代理的一起案件吧。就是因为我的当事人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从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在几***讼中败诉,要承担二十來万的赔偿责任。因公司已经成为空壳,***就执行他,要对他进行拘留。没有办法,他只好帮公司出了这个执行款。目前,他***公司其他股东的案件还在进行中,你说糟心不?
所以说,做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是有很大风险的,你不掌控公司,根本不知道别人将来如何操作公司,会不会进行非法经营。你准备帮别人,首先就要先了解以下可能会产生的责任。
第一,在行政责任上,“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他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第二,在民事责任上,“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其本人、公司的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人代表”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在刑事责任上,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行为时,挂名法人代表虽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是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未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人代表也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法人代表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的约定,类似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并不具备对外的法律效力。
第四,在人身自由上,当公司面临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被司法、行政机关***取相应强制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单、限制贷款、消费等。
因此,对于挂名法人代表,一定要慎之又慎。
冒用别人名字开公司是什么罪?
冒用他人***注册公司是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法》第十七条
(一)冒用他人居民***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的。伪造、变造的居民***和骗领的居民***,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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